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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学校接送安全责任书

时间:2024-05-30 12:04:32
培训学校接送安全责任书(通用7篇)

培训学校接送安全责任书(通用7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责任书,责任书是在自己的岗位上分内应做的事,没有做好自己的工作应当承担不利后果的文书。拟定责任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培训学校接送安全责任书(通用7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培训学校接送安全责任书(通用7篇)1

为加强全县中小学校学生交通安全管理,提高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和自我防护意识,预防和减少中小学生交通伤亡事故,切实保障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为全镇中小学校学生上学创造一个良好的交通环境,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人:

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为学校(幼儿园)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的第一责任人,对在校(园)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负全面负责。

二、责任目标:

1、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应当将中小学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的内容,经常性地开展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不断提高中小学生和学生家长(监护人)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2、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建立健全学校交通安全教育责任制,明确责任,层层落实,确保中小学生平安出行。

3、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经常性地开展中小学喜闻乐见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举办交通安全主题班会、队会、作文比赛、演讲比赛、相声、小品大赛等形式,教育中小学生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中小学生的自我防护意识。

4、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积极与派出所、交警配合,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职能作用。经常性的邀请公安干警、交警和法制副校长来校进行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每学年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不得少于两次。

5、有校车接送学生上下学的中小学校,要切实抓好校车的安全管理,要严格审查驾驶员的资格,并签订安全责任状,加强对照管员和驾驶员的安全教育,确保接送安全。

6、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每天必须如实填写《浠水县中小学接送学生车辆日常台账》,并交学校(幼儿园)存档。

7、对中小学学生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中小学生伤亡交通安全事故的学校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学校责任人的责任。

镇教育总支(盖章):

学校(盖章):

校长签字:

  xxxx年xx月xx日

培训学校接送安全责任书(通用7篇)2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在关注学生健康成长的同时,学校和家长都有义务加强对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增强“交通安全无小事”的意识,教育孩子交通安全常识,注重引导、培养和提高孩子自救自护的能力,做到责任到位,确保交通安全。

学校方面:

1、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引导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不乘坐非法营运及不符合要求的车辆;

2、指派专人对校车每次运载学生的情况进行查验,及时发现并制止超员、超速等重大违法行为的发生;

3、放学后,学校安排值日教师把学生护送到大门外,学生自行回家;

4、教育、督促学生放学后按时回家。

家长方面:

1、保证不让学生乘坐无牌、无证、报废、超员车辆及农用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上、放学;

2、对自发组织合伙租用车辆接送学生上、放学的社会车辆交通安全自行负责;

3、雨雪天家长要亲自接送学生上、放学;

4、学生年龄不满12周岁的,严禁骑自行车上、放学;

5、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骑自行车须保持一定的速度,不准超速骑车或飞车,不准追逐打闹,不准双手离把或手中持物,不准骑车带人,自行车出现故障,要及时修理;

6、教育学生放学后按时回家。

本责任状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有效。

年级班班主任签名:

家长签名:

培训学校接送安全责任书(通用7篇)3

为保证幼儿人身安全,防止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明确双方责任,根据《灵宝市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管理规定》,学校与幼儿家长签订如下交通安全责任书。

一、学校责任

1、对幼儿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和宣传。

2、建立乘车幼儿、驾驶员、接送幼儿车辆信息档案。

3、定期对驾驶员身体状况、接送幼儿车辆运行状况进行检查监督。

二、家长责任

1、家长应教育幼儿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乘车,车辆在行驶途中不得在车上嬉戏,严禁头和手伸出车窗外。车辆停稳后方可从汽车右边下车。

2、家长应认真学习交通安全法规,并对子女进行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使其熟知交通规则,严格遵守交通秩序。

3、家长可以对驾驶员身体健康状况、车辆运行状况进行检查。

4、家长应准时在规定地点接送幼儿。

5、家长必须向子女讲清楚当车辆驾驶员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当拒绝乘车并告知家长,及时解决。

①驾驶员没有按规定地点进行停放,导致学生上下车及过马路存在安全隐患。

②驾驶员未严格按照核定载客人数载客、超员、超载。

③驾驶员存在作风问题或身体、心理健康等问题。

④驾驶员酒后驾驶。

⑤驾驶员出现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⑥驾驶员出现违反交通法律法规或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情况。

6、家长如需雇佣车辆接送幼儿,必须与所雇车辆驾驶员双方签订安全协议,如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此责任书一式两份,幼儿园及幼儿家长各执一份。

幼儿家长签名(盖章):

赵村蓓蕾幼儿园(盖章)

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

培训学校接送安全责任书(通用7篇)4

为加强全县中小学校学生交通安全管理,提高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和自我防护意识,预防和减少中小学生交通伤亡事故,切实保障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为全县中小学校学生上学创造一个良好的交通环境,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人:

各中小学校长为学校学生交通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所在学校学生的交通安全负全面责任。

二、责任目标:

1、各中小学校应当将中小学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的内容,经常性地开展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不断提高中小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2、各中小学校要建立健全学校交通安全责任制,明确责任,层层抓落实,确保中小学生平安出行。

3、各中小学校要经常性地开展中小学喜闻乐见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通过举办交通安全主题班会、队会、作文比赛、演讲比赛、相声、小品大赛等形式,教育中小学生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4、各中小学要坚持中小学生上下学路队护送制和小黄帽路队制,使中小学生能够高高兴兴上学去,平平安安回家来。

5、各中小学要适时举办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常识手抄报、交通安全宣传橱窗、交通安全画展等活动,不断提高中小学生的自我防护意识。

6、各中小学要密切与县交警队积极配合,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职能作用。经常性的邀请交警和法制副校长来校进行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每学年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不得少于两次。

7、有校车接送学生上小学的中小学校,要切实抓好校车的安全管理与驾驶员的安全教育,确保接送安全。

8、对中小学学生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中小学生伤亡交通安全事故的学校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学校责任人的责任。

南城县教育局(盖章):

学校(盖章):

局长签字:

校长签字:

家长签名:

年 月 日

培训学校接送安全责任书(通用7篇)5

为进一步明确学校、家庭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的责任,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增强“交通安全无小事”的意识,提高学生自救自护的能力,做到责任落实,确保交通安全。学校与家长签订本责任书。

学校方面:

1、了解本校学生上下学乘坐交通工具情况,掌握学校接送学生车辆的需求情况。

2、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教育中小学生坚决不乘拼装车、报废车、农用车、货运车等非法运营车辆上下学,教育提醒步行和骑车上下学的中小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主动安全避让行驶车辆。

3、学校设专人负责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建立接送学生车辆及驾驶人安全管理制度。

4、经常提醒家长提高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千万不要租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车辆接送学生。

5、学校租用社会车辆时,必须经教育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核准,必须与车辆出租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安全责任,严禁安全状况达不到要求的车辆上路。配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定期对接送学生车辆所有人和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其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守法意识。

6、发现接送学生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学生乘坐非法运营车辆,要予以制止,及时告知学生家长,报告公安、交通运输、教育部门。

7、制定应对极端天气交通安全措施,防范冬季大雾、降雪及路面结冰对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的不利影响。必要时可采取停止接送或调整上课时间等安全措施。要明确驾驶人员按照雨、雪、雾、冰冻天气安全驾驶要求,使之时刻牢记安全第一,严禁超载、超速,确保交通安全。

家长方面:

1、教育孩子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上下学途中不得嬉戏打闹,过马路时要注意交通信号标志,注意来往车辆,要靠右行走。家长要护送低年级学生上学、下学并做好与学校的交接工作。

2、教育孩子骑自行车上下学时要注意力集中,不得嬉笑、推扯、追逐、竟驶,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机动车驶来时及早下车躲避。禁止12周岁以下的孩子骑自行车上下学。

3、家长对孩子所乘车辆是否加入保险、牌照是否真实有效、是否有资格接送学生等情况进行了解核实,并要求车主严格办理各种手续,不超载、超速和逆向行驶。

4、教育孩子不乘坐超速超载车、无牌无证车、拼装车、报废车、三轮车、农用车和拖拉机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乘坐合格车辆时,家长要与车主签订安全责任书。

5、家长要积极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部门举报非法运营接送学生的车辆。

6、家长在学校门口接送学生时,务必严格遵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教育部门的管理规定,不要把自己驾驶的`车辆停在学校门口或进入校园内,以免造成交通堵塞或引发交通事故。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和家长各存一份。自签订之日起执行。

学校:

班级:

班主任(签名):

学生家长(签名):

年 月 日

培训学校接送安全责任书(通用7篇)6

为了进一步加强家校沟通,强化管理、落实责任,切实做好学生上下学的交通安全工作,提高学生家长对学生交通安全监护责任意识,保障学生上下学期间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校与您签订如下交通安全工作责任状。

1、家长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和交通规则,熟悉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具备一定防范交通事故的能力,掌握在紧急状态下自救自护的基本方法。

2、家长为学生上下学租用的车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车辆必须经交警部门检验合格,并具有交通部门核发的营运手续;驾驶员应当身体健康,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家长要与租车单位及驾驶员签订安全责任状。

3、家长不得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

4、家长不得使用农用车、拖拉机、三轮车和无牌、无证等不合格车辆接送学生。

5、家长要教育学生不乘坐农用车、拖拉机、三轮车和无牌、无证、无营运手续、载运化学物品、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车辆;不乘坐安全状况差、超员超载车辆,乘车时不坐在副驾驶位置;

6、根据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未满12周岁的儿童,不准在交通干道骑自行车上下学;学生不得骑摩托车、电动车上下学;家长用摩托车、电动车接送学生,要为学生佩戴头盔。不使用自有机动车辆捎带其他学生,以免因交通事故发生纠纷。

7、家长要及时检查学生自行车的安全状况,教育学生骑自行车时,不攀附机动车辆、双手撒把、互相追逐、疯闹、吃东西、带人、逆向行驶、侵占机动车道或超速行驶等。

8、学生步行上下学的,家长要教育学生不进入机动车道,不横穿公路、追逐疯闹。学生因上晚自习等原因需在晚间回家的,路经行人稀少或无照明的路段时,家长应安全接应或嘱咐学生结伴而行。

9、家长要履行学生上下学路上的交通安全的监护责任。教育学生不能与陌生人接触,学生放学,家长因故不能接学生,要及时与班主任或学校联系,防止孩子被陌生人接走;如学生在正常放学时间未回家,家长应及时与学校联系并落实学生的去向。乘坐标准校车上下学的,学生家长要敦促学生按时到指定的乘车站点乘车,放学下车后要按时回家,对于低年级学生,家长要接送学生上下车。

10、家长使用机动车接送学生上下学,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在学校划定的区域停放车辆,不要将车辆停放在校园门口,避免阻碍交通、不便于学生疏散。

11、遇暴雨、台风、雪等恶劣天气,学校采取临时性放假时,家长要到校接学生,保障学生离校回家的交通安全。

12、家长要与公安、学校等部门加强沟通,对学生的交通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建议,对违章接送学生的车辆及不法行为进行举报。

本责任状一式两份,学校与家长各执一份,共同恪守。

学校(章):

校长签字:

家长签字盖章:

20xx年x月x日

培训学校接送安全责任书(通用7篇)7

为确保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使幼儿高高兴兴进园,平平安安回家,幼儿家长要积极配合幼儿园做好安全教育工作,真正担负起监护责任。现就幼儿交通安全,制定学幼儿园与家长交通安全责任书。

1、家长要认真学习交通安全法规,教育孩子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上下学途中不得嬉戏打闹,过马路时要注意交通信号标志,注意来往车辆,要靠右行走。

2、家长要教育幼儿不乘坐超速超载车、拼装车、报废车、无牌无证车、三轮车、个人机动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提高幼儿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有效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3、幼儿家长不得使用或租用拼装车、报废车、无牌无证车、三轮车、个人机动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等存在安全隐患的“黑校车”来接送幼儿上学、下学。

4、家长要积极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部门举报非法运营接送幼儿的车辆。

5、家长在学校门口接送幼儿时,务必严格遵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幼儿园的管理规定,自觉将电动车、自行车和摩托车放在指定位置,排放整齐,不得把自己驾驶的汽车停在幼儿园门口或进入校园内,以免造成交通堵塞或引发交通事故。

6、家长要护送幼儿进园、离园并做好与幼儿园的交接工作。

7、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幼儿园和家长各存一份。自签订之日起执行。

幼儿园(章):

园长(签字):

学生家长(签字、手印):

日期:

《培训学校接送安全责任书(通用7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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