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管理制度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工程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工程管理制度11.'安全检查',是指对设施设备安全运行相关各方面的检查,它是酒店设施设备安全运行的一项重要保证措施,工程部负有主要责任,是主要检查者。
2.安全检查内容分为:设备检查检修、检查部门制度规程和检查部门管理。
3.工程部有义务对部门的设施设备正确、安全使用进行培训;工程部在检查基础上,根据部门设施设备的'实际使用情况,实施设备安全操作培训。
4.工程总监/经理、动力主管和维修主管成立工程安全检查小组,检查小组每周对各机房进行重点检查,每月对工程部直接所辖设备实地巡检不得少于两次,巡检需全面、细致,并填写巡检报告,对巡检后没有发现的隐患负有责任;每季度成立扩大安检小组对的重要设备进行全面检查。
5.安全检查施行计划管理,工程部于每年10月至年底制定下一年度的安检计划,列明所有检查项目、检查时间、执行人和安检预算费用,涉及部门的安检计划,与部门协调,避开营业高峰,尽量不影响营业。
6.安全检查分级管理,工程部为牵头部门执行一级检查,设备使用部门为辅助部门,开展安全自检。
7.对检查出的隐患,要定人、定期限、定措施、定责任及时改正,对重大事故隐患,如情况紧急,可按'安全第一'的原则处理,并于事后立即报告上级。
工程管理制度2铁路通信工程安全文明管理目标
一、施工现场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进行严格管理。文明施工根据总公司要求,进行生活区合理布置,确定该工地创市级文明工地的目标,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强制性标准要求进行检查。
二、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全员安全教育率达100%。
三、杜绝重伤以上事故,安全事故频率控制在0.07%。
四、本工程争创省级安全文明工地。
工程管理制度3一、项目组织原则
1、项目经理向公司总经理负责,主持本项目日常工作,履行项目部职责,接受公司上级领导和公司相关领导的管理、指导和监督。
2、项目部编制人员服从项目经理的管理。
3、项目部编制人员必须树立正确观念,各专业工长必须责任明确,协调配合,坚持执行个人服从集体,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
4、项目部管理人员编制统一由公司安排,根据工程需要增加人员报请工程部,并由总经办负责调配。
二、工程项目日常工作制度:
1、工程项目组织制度
①工程项目部实行项目经理、技术负责领导下施工员负责制;
②工程项目部根据建设项目的规模需要,组建相应力量的施工管理人员。
2、会议制度
①工程项目部根据在建项目质量、安全、进度等目标实行定期施工会议制度;
②积极参加建设方组织的工程例会及定期监理例会制度。
3、检查制度
①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要实行作业面日巡制,周小结、月大查制度。对于关
键部位及隐蔽工程一定要做到全面检查,对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及方案解决。②项目管理人员要做到施工管理日志天天写时时记,特别要注明当日检查事项及时间、结果。
4、项目经理、技术负责应定期对工程项目中施工质量、安全、进度问题及相应措施的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处理,针对不同部位、不同季节、不同施工进度做好预测预控、为及时组织竣工工程初步验收打好基础。
三、工程项目部岗位责任制:
1、项目经理岗位责任制:
①建立项目管理班子,调集施工力量,组建响应的工程管理人员班子,组织编制作业计划,下达施工任务;
②按周、月、年制定生产计划及总结,协助制定项目目标、协调内外关系;
③组织参与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供应计划、资金需求计划的制定和初步审查;
④组织参与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审查;组织项目施工审批所需资料;组织材料、构件、半成品订货、生产、储运及材料,机具设备的租赁、进场、堆放等管理工作;
⑤根据材料预算,组织施工编制材料采购计划,交由材料采购员了解市场价格后,由施工员审核、技术总负责复核,上报公司经批准后,方可选择供货单位订货。
2、技术总负责岗位职责制
①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技术、质量管理标准,促进施工现场综合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
②参与定期的综合检查和专项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③负责技术管理达标和文明施工管理;
④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参加图纸会审,为预算、材料、财务提供会审资料;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审批施工方案,编制季节性的施工方案和措施。编制重要质量和安全技术措施,并密切结合施工现场处理技术问题;
⑤参加现场生产例会,在会上报告施工情况和施工组织设计落实情况。
3、质量员岗位职责制
①负责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实施、验证和改进,建立健全质检相关制度;
②负责质量目标的分解和落实,参与制订质量的年、季、月质量技术措施计划;
③根据施工阶段、施工分部、季节等变化,对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纠正及预防措施。
④定期汇总质量目标的实现情况、质量动态和趋势,对可能发生的偏离制定预防措施,并予以纠正;
4、施工员岗位责任制:
①施工员对项目部经理负责,合理规范施工现场,协调公众交叉配合工作;
②认真熟悉图纸,按照项目制定的月施工计划编制周计划,确保月计划的顺利完工;
③认真做好“三检”和隐蔽验收等签证及记录;
5、技术员岗位责任制
①制定保证安全技术的措施计划,监督作业人员安全技术教育、安全技术书面交底、安全技术的监督检查及措施落实,对施工生产中的安全负技术上的责任;②制定保证工程质量控制计划,深入现场督促知道操作工艺,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严把质量检查验收关对施工生产中的工程质量负指挥责任;
③认真执行施工组织设计,负责施工图纸的审查和技术交底,对重点部位和隐蔽工程检查、核对和验收,防止发生错误;
④严格执行各项技术规程、操作工艺验收规范及质量检验标准,记录好施工日志,监理技术档案,保存全部原始资料和写好施工技术总结;
⑤定期向上汇报施工中的技术质量状况。
6、安全员岗位责任制
①调查研究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提出改进意见,参 ……此处隐藏13768个字……筑、市政设施、交通运输及水利水电等土木工程建设项目。
2、应是开工手续齐全,已列入当年开工计划且施工组织实施方案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施工导则》等相关文件的工程。
3、应是具有绿色施工实施规划方案并在开工前经专家审定通过的工程。工程应自始至终做好水、电、煤、油、各种材料等各项资源、能源消耗数据的原始记录。
4、应是工程建设周期内完成申报文件及其实施规划方案中的全部内容。
5、建设规模在2万平方米以上(西安市区以外在1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具备较大规模的市政工程、铁路、交通、水利水电等土木工程和大型工业建设项目。
第五条
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申报程序:
1、各地市建筑业协会或行业主管部门按申报条件择优选择本地区或本行业有代表性的工程,推荐为陕西省绿色施工示范工程。
2、申报单位填写《陕西省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申报表》,连同“绿色施工实施规划方案”,一式两份,按隶属关系由各地市建筑业协会或主管部门汇总报陕西省建筑业协会。
3、陕西省建筑业协会组织专家评议,对目标列为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项目,发文公布并组织监督实施。
第三章组织与监管
第六条
陕西省建筑业协会负责陕西省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目标确定和实施过程的组织与监管,以及应用成果的验收评审推广等工作,并组织专家对绿色施工示范工程进行不定期检查,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实施的相关单位要密切配合。
第七条
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推荐部门,要加强对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实施工作的组织指导和行业自律管理,制定监管计划,至少每半年对绿色施工实施方案的内容检查总结一次。
第八条
承建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项目部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落实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实施规划,强化过程管理,使其真正成为工程质量优、科技含量高、符合绿色施工验收标准、经济和社会效益好的样板工程。
第九条
已被批准列为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与有关方面协商后,可以取消或更改:
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国务院令第493号)规定的较大事故以上等级的.质量、安全事故;
2、不符合国家和陕西省产业政策,使用国家和陕西省主管部门或行业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材料、技术、工艺和设备;
3、转包或者违法分包;
4、违反建筑法律法规,被有关执法部门处罚。
第四章验收评审
第十条
绿色施工示范工程承建单位完成了《陕西省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申报表》中提出的全部内容后,应准备好评审验收资料,并填写《陕西省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评审申请表》一式两份,按申报时的隶属关系提出评审验收申请。
第十一条
提出评审验收申请的绿色施工示范工程承建单位应提交以下评审验收资料:
1、《陕西省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申报表》及立项与开竣工文件;
2、绿色施工规划方案和相关的施工组织设计;
3、绿色施工综合总结报告(扼要叙述绿色施工组织和管理及采取的技术、材料、设备等措施,综合分析施工过程中的关键技术、方法、创新点和“四节一环保”的成效以及体会与建议);
4、工程质量情况(工程设计、监理、建设单位出具地基与基础和主体结构两个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的证明);
5、综合效益情况(有条件的可以由有关单位出具绿色施工产生的直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6、工程项目的概况、绿色施工实施过程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四节一环保”创新点等相关内容的录像光盘(一般为10分钟)或PPT幻灯片;
7、相关绿色施工过程的验收材料,包括通过绿色施工总结出的技术规范、工艺、工法等;
上述文字性的书面资料一式五份并刻光盘一份,录像光盘两份。
第十二条
绿色施工示范工程评审验收的主要内容:
1、提供的评审资料是否完整齐全;
2、是否完成了申报实施规划方案中提出的绿色施工的全部内容;
3、绿色施工中各有关主要指标是否达标;
4、绿色施工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创新点以及对工程质量、工期、效益的影响。
第十三条
绿色施工示范工程项目验收专家从陕西省建筑业协会专家库中遴选。每项示范工程验收专家组由3~5人组成。
第十四条
验收专家要对相关方面和与施工现场相邻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座谈和随机查访,并形成文字记录。
验收专家组应根据评审验收内容,对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实施情况做出综合评价。
第十五条
验收专家实行回避制,不得聘为本单位绿色施工示范工程项目的专家组成员。
第十六条
绿色施工示范工程项目的评审验收工作分三个阶段:一是由推荐部门实施过程现场查验并做出检查总结;二是由验收专家组依据申报资料进行验收并形成综合评价;三是召开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并形成等级意见。专家必须认真核查绿色施工示范工程承建单位报送的申报资料,并实地查验施工现场的情况,实事求是地提出评价意见,并经专家组全体成员共同签字后呈交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第十七条
陕西省绿色施工示范工程评审委员会由7~9人组成,评审时由验收专家组组长向评委会汇报,评委会根据汇报的情况实行记名投票,通过评审的工程必须有三分之二及其以上的专家评委同意。评审意见形成后,由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共同签字生效。
第十八条
绿色施工示范工程项目评审按绿色施工技术水平高低分为优良、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
第十九条
通过评审合格、优良的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向社会公示七天后,如无投诉,由陕西省建筑业协会予以确认公布,并颁发证书和标牌。
第五章激励机制
第二十条
凡通过评审确认的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工程,在申报陕西省建设工程评优、评先活动中,在满足评选条件的基础上予以优先入选。
第二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积极支持倡导施工企业开展绿色施工活动,对于达标优良的绿色示范工程应给予奖励;施工企业也应建立节能减排激励制度,对于创建绿色施工的示范工程中有突出贡献的项目部和有关人员,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
对已通过评审确认的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如发现质量安全问题,陕西省建筑业协会要组织专家进行鉴定,经鉴定确实不符合绿色施工示范工程条件的,有权做出取消其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称号的决定,并予以公告。
第二十三条
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尽可能地采用数据记录,无法用数据表达的须有影像资料或文字说明。
第二十四条
评审工作发生的费用,由申报企业负责。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陕西省建筑业协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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