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备粮安全生产制度
现如今,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储备粮安全生产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构建粮食安全调控体系
(一)工作目标:
以确保全市粮食安全为中心,健全调控体系,掌握调控粮源,加快构建供给稳定、调控有力、应急高效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
(二)工作内容:
1.不断完善粮食安全预警及应急保障机制。
2.最大限度掌握本地粮源,充实粮食库存。
3.进一步完善粮食收购经纪人制度。
4.指导仓储物流中心开展科学储粮新技术应用。
(三)工作措施
1.认真开展全社会粮食平衡调查,落实市政府粮食必要库存和最高、最低库存制度,努力保持粮食供求总量和区域、品种结构的基本平衡,保持市场粮价基本稳定。进一步完善市县两级突发粮食事件应急保障方案,细化部门职责,明确责任分工,落实粮食市场价格测报、社会粮食统计等制度,准确把握市场走势和价格变化态势,全市落实粮食市场价格监测点8个,应急加工企业10个、供应网点66个,年内建立起应急粮源有保证、加工有能力、供应有网络的安全保障体系。
2.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充分发挥粮食流通主渠道作用,不断完善购销网络,加强粮食生产、产量与市场粮源调查,整合和完善国有粮食购销网点38个,加强对63家有收购资格企业的监督与管理,采取集中收购、常年常时上门收购和发展粮食订单基地等形式,最大限度地掌握本地粮源。加强与粮食主产区合作,拓宽引粮入威渠道,确保全市粮食供需平衡。全年收购粮食10万吨,其中,夏粮收购7万吨,粮食经营总量110万吨,完成当年地方储备轮换计划。
3.加强与工商部门协调沟通,不断创新和完善粮食经纪人制度,强化管理措施,建立经纪人淘汰退出机制,规范经纪行为;加快建立和完善经纪人协会和信息管理系统,健全协会组织和网络,建立自我约束机制,提高组织化程度;最大限度为经纪人提供优质服务,使其为粮食业务常年化、常态化服务,促进粮食经纪人队伍的健康发展,粮食经纪人队伍稳定在1100名规模。
4.在市粮食仓储物流中心总仓容9万吨的仓房建设工程完工后,围绕三项科学储粮新技术的应用和仓储实用等实际问题,积极参与和督导中心仓储保管设施、设备的规划和购进等建设,指导中心积极开展粮食入库集并和安全保粮等工作,争取年内达到省级规范化管理示范库标准。对粮食交易、检验和物流等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中,涉及到科学保粮设施的设计、施工细节,加强调度,努力做到科学与实用相结合。
(四)时间安排:
上半年完成全社会粮食平衡调查;夏粮收购任务在7、8月份完成;力争上半年完成国家粮食储备库粮食入库集并工作,年内完成粮食仓储物流中心二期项目设施建设。
二、完善储备粮管理体系
(一)工作目标:加快现代化储备仓房建设力度,巩固和提高地方储备粮管理水平,积极探索新时期加强储备粮油管理的有效途径,进一步完善储备粮科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管理体系,保证在需要时调的动、用得上。
(二)工作内容:1.完善地方粮食储备制度,增强调控市场能力。2.实施绿色储粮,提高科学保粮水平。3.不断完善粮食信息化体系建设。4.确保全年粮食安全无事故。
(三)工作措施
1.加大现代化仓储设施建设力度,确保年内全市达到国家粮食局规范化要求的储粮仓房达到27万吨;积极探索新时期加强储备粮油管理的有效途径,建立健全市级储备粮油规模,推进地方储备粮油管理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水平;督促现有4个省级“示范库”,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措施,巩固“示范库”成果。指导荣成市粮食中心储备库,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扎实开展规范化管理工作,力争年内达到省级“示范库”水平。确保全市各类储备粮油数量真实、质量可靠、储存安全。
2.依托市科技储粮指导组,积极开展和研究以推广应用“环流熏蒸、机械通风、微机监测粮情”为重点的科学储粮新技术,不断加大科研创新力度,围绕“三低”储粮、无药储粮、害虫诱捕、智能通风等课题,加强综合防治,减少熏蒸药剂的使用量,努力实现绿色储粮、储绿色粮。
3.大力实施储备粮管理信息化工程,指导完成全市粮食信息化系统的改造与升级,不断完善我市粮食信息网络管理平台,实现库、县及市局的三级计算机信息联网;建立健全各信息化岗位责任制,加强信息化人员管理与培训,确保信息化系统操作安全、信息保密、工作有序,提升信息化建设的效用性。时间安排:上半年。
4.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严格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在防火防汛、储粮药剂和储粮安全等重点领域,深入开展各项整治活动,确保全年无事故。
三、打造粮食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一)工作目标:以健全制度、加强培训、强化规范化执法为重点,进一步完善粮食执法体系,积极开展省级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化管理示范县争创活动,维护粮食市场稳定,促进全市粮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内容:1.进一步健全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工作体系。2.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保证执法工作正常开展。3.不断加强粮食监督检查队伍建设。
(三)工作措施
1.继续把体系建设放在突出位置,积极争取建立独立的行政执法工作机构,落实人员编制、工作经费和执法职能。进一步完善办公场所硬件及软件设施的配套工作,建立执法责任制,配备必要的执法工具,满足执法工作开展的`需要。
2.充分利用舆论工具,大力宣传粮食行政执法内容。计划在《条例》颁布实施纪念日之际,集中组织全市执法车辆在全市主要产粮乡镇进行巡回宣传,营造粮食执法新形象。加强内部管理,完善粮食收购许可行政审批行为,最大限度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完善统计信息网络,深入落实社会粮食统计制度,加强统计机构和统计队伍建设,力争全市规模以上企业统计覆盖面达到100%。根据省局要求,大力开展省级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化管理示范县活动,力争年内有一个县达到省级示范县标准;加强与政府、工商、物价等部门的沟通与协调,采取经常性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市场监管,年内集中开展2次专项联合执法活动,营造稳定、开放、公平的市场环境。
3.适时组织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培训班,努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加强对执法人员的考核,加大执法证件管理力度,对考核不合格的,必要时予以通报批评直至取消执法资格。要从语言、文字到行为的各个环节入手,进一步规范监督检查行为和查办案件工作程序,杜绝程序违法。年内适当时候可组织一次模拟办案现场工作演练,提高实战能力。加大对粮食经营企业和较大粮食经营商贩的调查摸底,围绕市场规范、队伍建设、某项执法活动或重点案件,抓好监督检查工作调研,形成1-2篇有深度的调研报告。
一、明确保障粮食安全责任
(一)强化区政府粮食安全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承担起保障粮食安全的主体责任,全面提升粮食生产、储备和流通能力。具体责任:严守耕地红线,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和粮食产量;落实和完善粮食扶持政策,抓好粮食收购,调动和保护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完善储备粮管理制度,落实粮食储备和粮食风险基金规模,确保储备粮数量充足、结构合理、质量良好、调用高效;实施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工程,加强粮食流通能力建设;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促进粮食产业健康发展;完善区域粮食市场调控机制,维护粮食市场稳定;健全粮食质量安全保障体系,落实监管责任;大力推进节粮减损,引导城乡居民健康消费。(责任单位:区发改局、财政局、农牧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土分局、环保局、统计局、水务局、科技局、编办、农发行、各乡镇政府)
(二)强化有关部门职责。加强粮食行政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依法依规履行职责,独立开展工作,确保粮食行政管理职能不削弱、工作力度不减弱。加强粮食生产指导、重大技术推广、环境监测治理、统计信息服务、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质量安全监管、农业投入品监管等方面的工作力量。区财政负责及时足额安排粮食风险基金。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职,密切配合,共同落实和完成粮食安全各项任务。(责任单位:区发改局、财政局、农牧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土分局、环保局、统计局、水务局、科技局、编办、农发行、各乡镇政府)
二、提高粮食生产综合能力
(一)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确保耕地面积基本稳定、质量不下降,切实提高耕地基础地力和产出能力,完善耕地占补平衡机制,做好耕地保护政策和制度落实情况督促检查。(责任单位:区国土分局、农牧局、各乡镇政府)
(二)提升种粮科技水平。将提高粮食单产作为主攻方向,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粮食生产科技创新与推广运用,努力提高科技对粮食生产的贡献率。(责任单位:区农牧局、科技局、各乡镇政府)
(三)加快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大中小型灌区续建配套,实施农业节水灌溉工程,按期完成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任务。通过项目实施,建成一批灌溉水源稳定、田间设施完善、规模化、集中连片的高产稳产粮田。大规模改造中低产田,提高土地利用率,充分挖掘粮食增产潜力,增加粮食产量。(责任单位:区农牧局、统计局、国土分局、水务局、发改局、财政局、各乡镇政府)
(四)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一是合理设立粮食收购网点,优化收购服务,方便农民售粮。发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收购主导作用,鼓励和引导符合条件的多元市场主体参与粮食收购。二是区农发行等金融机构要落实收购资金,加大对符合贷款条件企业自主收购粮食的支持力度。三是落实和完善粮食扶持政策,提高财政对粮食生产和流通的扶持力度,培育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及社会化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农牧局、发改局、农发行、各乡镇政府)
三、强化地方储备粮管理
(一)完善储备粮管理机制。进一步优化储备粮布局和品种结构,落实储备粮费用、利息补贴资金,建立储备粮保管、轮换费用动态调整机制,完善轮换管理和库存监管制度,大力提高科学保粮水平。加强储备粮规范化管理,创新地方粮食储备机制,鼓励符合条件的多元市场主体参与地方粮食储备相关工作。(责任单位:区发改局、财政局)
(二)加快现代化粮食储备库建设。建设布局合理、功能齐全、与本级粮食收储规模和保障供应要求相匹配的仓储物流体系。加快“危仓老库”维修改造项目进度,加强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和管理,严格落实国有粮食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制度。(责任单位:区发改局、财政局)
四、强化粮食质量安全治理
加强源头治理,防治耕地土壤污染,划定粮食生产禁止区。健全粮食质量安全监管保障体系,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及质量检测机构建设,保障执法装备及检验监测业务经费。严格实行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超标粮食处置长效机制。提高粮食质量安全检查检验检测能力和超标粮食处置能力,做好库存粮油质量监管,禁止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农牧局、发改局、国土分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政府)
五、完善粮食调控和监督体系
加强粮油供应网络建设,保障粮食市场供应,促进政策性粮食联网交易,完善粮食应急预案,保障粮食应急供应、加工网点及配套系统建设,落实成品粮油储备。完善区域粮食市场调控机制,维护粮食市场秩序,确保粮食市场基本稳定。加强粮情检测预警,落实粮食流通统计制度,保障粮食市场监测,及时发布粮食市场信息。培育发展新型粮食市场主体,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粮食经济,培育主食产业龙头企业。(责任单位:区发改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统计局)
六、强化监督考核
建立监督考核机制,定期考核粮食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并将情况予以通报,对成绩突出的地区或单位给予表扬和奖励,对不合格的予以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并追究责任。(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国土分局、农牧局、统计局、水务局、财政局、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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