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精选7篇)
为了确保我们的努力取得实效,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方面进行安排的书面计划。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用工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精选7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用工制度改革实施方案1一、指导思想
为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工作,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响应人社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提出的开展"春风行动"的号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招工就是招商"的理念,按照"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劳动者自主就业"的方针,坚持"企业用工为主,政府促进为辅"的原则,把服务企业招工作为一次中心工作,深抓不懈,形成全场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服务企业招工长效工作机制。
二、目标任务
为全市用工企业推介优秀人才,积极引导城镇下岗职工、城乡无业青年、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为本市企业提供充足的劳动资源,积极配合市劳动部门做好招工协调工作,全面完成市下达的用工任务。
三、组织领导及责任
(一)组织领导
加强对服务企业招工工作的领导,总场成立农场服务企业招工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工作职责
1、人社中心:建立全场人力资源信息库和外出务工人员信息库;确定总场、分场、生产队企业用工信息联络员,设置企业用工信息发布栏,及时发布招工信息,搭建用工平台;配合市人社部门组织招聘会,做好招聘会宣传组织工作,组织人员参加;完成分配的招工指标,制定招工指标分解落实方案或签订责任状,组织人员到企业面试,制定奖惩政策,完成招工任务。
2、农场工会:积极组织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在市内企业再就业,充分发挥工会的作用,开展职工思想教育,引导工人树立吃苦耐劳、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以厂为家的观念;完成市总工会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3、农场妇联:发挥分场、大队、社区各级妇女组织作用,动员适龄妇女投身我市企业就业;依法维护女职工的特殊权益;引导妇女职工树立以厂为家的思想,在生产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4、农场团委:充分发挥群众团体作用,开展对共青团员的思想教育,动员共青团员为我市的工业企业发展作贡献,调动各级团组织力量深入乡村基层,广泛动员农村和城镇劳动力到市内工业企业就业,加强对全场无业青年的教育指导,帮助他们实现就业。
5、分场、大队、社区:要建立健全分场、大队、社区企业用工信息联络员,积极宣传市、场发布的招工信息,动员分场、大队、社区群众参加招聘会和其他用工活动,特别是动员、指导无业人员就业。
四、考评和奖惩
1、对各分场、大队、社区组织人员落实工作单位,签订就业合同的,按照100元/人的标准予以奖励。
2、把招工工作纳入分场、大队、社区工作实绩考核范畴,并加大考核权重,作为分场、大队、社区干部年终考核结账依据。
用工制度改革实施方案2为进一步规范我县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根据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县县直部门和镇(街道)股级干部的选拔任用,一般在本单位、本系统内部实施。
第二条股级干部的选拔任用主要采取民主推荐考察方式。如本单位本系统符合资格条件人数较多且人选意见不易集中的,可以采取竞争上岗方式选配。
第三条选拔任用股级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任人唯贤原则;
(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四)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五)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六)民主集中制原则;
(七)依法办事原则。
第四条选拔任用股级干部必须在核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第五条各单位党委(党组)履行选拔任用股级干部工作的职责,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选拔任用的条件
第六条股级干部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自觉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其他知识,有一定的理论基础。
(二)理想信念坚定,有一定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能自觉服务于xx经济社会发展,并取得明显成效。
(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四)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胜任岗位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五)加强道德修养,品行端正,作风优良,依法办事,勤政廉洁,勇挑重担,敢于担当,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监督。
(六)大局意识强,能自觉维护和执行集体作出的决定、决议。有较强的团结协作意识,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第七条提拔担任股级干部应当具备以下基本资格:
(一)应当具备2年以上工龄;
(二)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资格条件。选拔担任党内职务的,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且应具有一定的党内工作经历;
(五)具备岗位对应的公务员或事业干部身份。
第八条下列人员不能参加股级干部选拔:
(一)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二)党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提任期未满的;
(三)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第九条股级干部选拔以年轻干部为主,同时注意合理用好各年龄段的干部,选拔一定数量的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非中共党员干部。
第三章动议
第十条党委(党组)根据工作需要,综合有关方面建议和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就选拔任用的职位、条件、范围、方式、程序等提出初步建议。
第十一条初步建议经主要领导同意后,形成工作方案。
第四章民主推荐工作程序
第十二条党委(党组)确定选拔职位后,要制定民主推荐工作方案。方案内容包括:民主推荐的职位、推荐方式、拟任人选任职资格、推荐时间、考察组成员等。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一般实行定向推荐,即针对具体的职位推荐人选。推荐时由单位党委(党组)及其政工部门主持。推荐结果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在一年内 ……此处隐藏9234个字……管理的转变,从而促进学校的快速发展。
用工制度改革实施方案6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防治大气污染,改善城乡环境,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保障交通安全,推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今年大、小春收割后全乡境内,实行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如下:
一、加强领导,成立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
按相关文件、会议精神,成立由乡长邓德军任组长,副乡长蒋勇、副乡长陈中志、乡长助理何丽虹任副组长,乡纪委、环保、司法、综治、各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挂村干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指导我乡全年的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环保办,由罗永洪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落实管控人员,分片包干,全域巡查。
各挂村干部按照挂村职责对各村进行分片包干,落实责任,各挂村组每天至少落实一名乡干部在村开展工作。各村要成立秸秆禁烧工作组,加强巡查,深入田间地块,严防死守,确保不见火、不见黑斑、不冒烟、不被县级以上新闻媒体负面报道、不被县级以上部门通报。
乡按照上级要求成立巡查执法组,在全乡范围内不定时进行巡查执法。
乡工作组、各村禁烧工作组每天不分时段巡查。
三、强化宣传,狠抓落实。
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通告》,悬挂禁烧标语10幅。中小学校要在学校开展“小手牵大手”活动,通过学生带动家长,家庭带动社会,共同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乡组织宣传车在全乡进行流动宣传,利用村村响广播每天早、中、晚定时广播宣传。利用各种会议加大宣传力度,开展进村入户,送法律、送技术到农户活动,各村支部书记、村长要组织召开动员会,与社签订目标责任书,逐户发放宣传资料,并留存农户签字回执单。切实提高广大农户的环保意识和秸秆禁烧知晓率,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深入人心。
四、科学利用。
乡农技站要指导村民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大力推广秸秆堆腐还田技术、生产食用菌技术、生物发酵床技术,缓解禁烧压力。各村要协助百事康公司按照集中成片和就近林路原则科学设置堆放点,协助企业组织“秸秆换肥”,加快推进“秆—槽—肥”模式。
五、严格落实,逗硬奖惩。
禁烧工作纳入乡政府对村年终目标考核,并对各村单独拨付6000元工作补贴。对工作开展好、无火点、不冒烟的村给予6000元工作经费补贴。如果发现一处火点、冒烟或被县级以上单位通报、县级以上媒体负面报道的扣减工作经费500元;未成立领导小组、未按照要求入户宣传到位、未与社签订禁烧目标责任书的扣减工作经费500元(如果工作经费不足扣减的扣减办公经费)。同时乡纪委对工作不主动、措施不到位的,约谈村干部,并进行全乡通报。
对违法的主体农户由村两委按照村民自治的方式视情节轻重处200元以下罚款,进行批评教育,并扣减该农户下一年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拒不接受处理的农户交由派出所按照妨碍公务的有关规定进行训诫。
六、严肃纪律,加强督查。
此项工作各村要加强落实,相关人员要按时到岗,认真履职。乡上成立由乡督查办负责的工作督查小组,对各村巡查人员的工作进行督查,形成每日督查记录。乡督查小组将根据督查情况每天下午,以短信方式通报领导、各村及挂村干部,每周形成书面通报。对有违反相关工作纪律的,乡纪委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用工制度改革实施方案7一、指导思想
认真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创新,紧紧围绕我局中心工作,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新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充分发挥好中层干部选拔、培养、考核、监督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确保把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群众公认度高的优秀人员选拔充实到中层干部职位上来,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工作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为全县发展现代农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
二、指导原则
选拔任用中层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一)党管干部的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五)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六)依法办事的原则;
(七)分级管理的原则;
(八)坚持程序与分工负责的原则。
三、选拔任用条件
(一)具有一定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能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
(二)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热爱农业,献身农业,在岗位工作中艰苦创业,做出一定实绩。
(四)对待工作热情投入,依法办事,勤奋廉洁,严于律己,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自觉地接受党组织和干部职工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五)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能够并善于广泛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四、选拔任用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局党组拟定出竞争职位后,由担任副股级职务的人员及职工自愿报名,原则上报名人数≥竞争职位数×1.5,低于了就达不成有效竞争职位。局人事科根据选拔任用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结果,交流、重用人员不参加职位竞争。
(三)竞职演讲。入围人员准备3—5分钟演讲稿,由局班子成员组成演讲评委团,对入围人员进行无记名打分。局人事科汇总每位竞争者得分情况。
(四)组织考察。由分管领导带队、人事科参与开展组织考察工作,考察要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必须依据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条件与职位职责要求,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注重考察工作实绩。
(五)讨论决定。局党组根据竞争者民主测评结果、演讲成绩及考察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任人选,决定人选拟任职位,拟用人选及职位比例为1:1。对没有合适人选的职位,局党组可决定暂时空缺。对拟任人选要按照任前公示的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
五、纪律与监督
各科室单位要加强对竞争上岗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竞争上岗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准事先内定人选,不准在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改或简化程序,不准泄露测评演讲成绩、考察情况、局党组讨论情况等。演讲评委团要客观公正,不准打人情分,参加考察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准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参加竞争的人员要正确对待竞争,不准弄虚作假,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局纪检、人事等相关科室要加强对竞争上岗工作的监督与指导。对竞争上岗工作中的违纪行为,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宣布竞争上岗结果无效,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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